术,应该是大举进攻对方最弱的城墙,一气呵成地猛攻直到城门陷落。“我准备好了。”书房门外,庄梦蝶偷笑着敲门,手上拿着数位相机。庄梦蝶全身上下只披了一件薄纱长袍,因为这件长袍本来是套在晚礼服外以增加朦胧美感的,所以它的透明度百分之百,暴露度更高达百分之九十九,最适合用来实现诱惑计划。“等一下,我马上就好。”“我进来!”她径自打开房门,走了进去。避衣仲背对着她,在和书房相连的穿衣间里翻箱倒柜,似乎正在找些什么。庄梦蝶见机不可失,连忙将相机摆在适当的地方,并按下廿秒后自动拍摄按键,放轻步子从后面抱住避衣仲。呵,这下人赃俱获,天地为凭,照片为证。管衣仲想不负起责任辞去管家一职,并娶她当老婆,是不可能的事!“先披上这个。”管衣仲转过身,将手上特大号毛巾紧紧包住庄梦蝶,只露出她的头跟膝盖以下的部份。庄梦蝶正讶异间,相机启动声瞬间响起。“拍照存证吗?”管衣仲摇头,继续找衣服“天真。”“你怎么知道”庄梦蝶噘着小嘴嘟囔着。“如果七年的时间,还无法让我看穿你的想法跟行动,我岂不是白混了?”管衣仲反手递过来一套休闲装“穿上这件。”“咦?”庄梦蝶犹疑地看着,没有接过。这套休闲装看起来就像是早上公园里慢跑的人穿的便服,短袖长裤,庄梦蝶看了颇不习惯。她还记得,高中时代的冬季体育服是她穿过的最后一套裤装,之后,管衣仲为她准备的服饰都是洋装,据管衣仲的说法是,优雅的长裙才是淑女的装扮。“穿上吧!我们今天要走很多路,穿着洋装高跟鞋可不好走。”“一定要穿得这么随便吗?”“我希望小蝶能完全放松,从这一天起。”
“怎么突然?”“就当作心血来潮吧!”“真不敢相信,我们居然会跟一般人一样,背着水壶便当爬山!”庄梦蝶脸颊气得鼓鼓的,弯腰驼背地往山上走。“讨厌和我一起出来玩?”管衣仲游刃有余地走在她身边,太阳眼镜依然是他的注册商标。“谁说这种话了。”庄梦蝶感到奇怪的是管衣仲的态度。如果是以前的管衣仲,不可能舍得她背个大袋子辛辛苦苦地爬山,多半会吩咐司机把车子开到接近山顶的地方;假设山路太过狭窄,车子走不了,他便是叫来庄家的私人直升机将她直接送往山顶。撇开今天出门坐公车不谈,管衣仲甚至把两人的东西分得一清二楚,再各自装袋,丝毫没有帮她负重的意思。“平常小蝶上学以后,我若提早做完家事,就会到处爬爬山,从高处欣赏这个城市。”“要登高还不简单?我们去新光三越的展望台就够高了。”“在人工的高台上看到的,也只是人工造出来的景观,而我想让小蝶看的是自然的美景”“但是我们需要带这么多东西吗?”庄梦蝶想起管衣仲塞进她背包的物品,不禁连连叹息。没营养只有热量的无用零食,用来打发无聊时间的扑克牌,一堆不知有何用处的葯膏棉花,还有一大瓶重得要命的矿泉水她实在看不出来这些东西有何用处。“这是附加的乐趣。”管衣仲笑了笑,他知道庄梦蝶会抱怨。“唉,庶民的生活果然不适合我。”“在这里休息一下吧!”他指了指路边的亭子。“总算有地方可以坐下来,我的脚都快要断了呢!”欢呼一声,庄梦蝶开心地跑进去,不管石椅肮脏与否,便一pi股坐下。避衣仲看在眼里,笑在心底。以前的庄梦蝶绝对是宁愿站着,也不愿沾上路边石椅的灰尘就像他多年来不断灌输给她的观念般,做个优雅有格调的千金小姐。亭子里还有一对腻在一起的情侣,男的手揽女方肩膀,低声在她耳边耳语着,那女孩闻言咯咯笑了起来。“讨厌!就是会想这些!”男孩亲了她脸颊一下“没办法,谁叫我这么爱你呢?”“旁边有人在,稍微给我控制一下!”话虽这么说,但女孩仍仰起脸回吻男孩。庄梦蝶站起身“继续走吧!衣仲。”“休息够了吗?”管衣仲看了看表,发现他们坐下来不到三分钟。“我很想在这里待到天黑,可惜哼!”“走这么快做什么?又不是赛跑。”管衣仲摇摇头,随后追上。“真是的,看了就不顺眼!”如同后方有百万雄兵追赶似的,庄梦蝶一扫方才疲态,走得飞快。“看什么不顺眼?椅子?”“我怎会看椅子不对眼?是那两个旁若无人的男女!”“没有人规定情侣不能在户外卿卿我我。”管衣仲略感讶异,小蝶竟然会在意旁人的举止?“我偏偏看不过去!”“只要不妨碍到其他人的自由,何必计较这些话说回来,我都不知道你何时锻炼出这份好脚力呢?”见庄梦蝶埋头猛冲,越走越快,管衣仲不禁担心她会后继无力。“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像只无头苍蝇般乱跑,庄梦蝶缓下步伐“我当然会在意因为因为”是了,就是为了管衣仲!经过昨夜,他对她的态度不是多少该带点情侣的亲密吗?结果他反而比以往更加疏远!瞧,明明就走在她旁边,偏偏要隔个三步远,连她看了就觉得别扭!“有了未婚夫的缘故?”管衣仲接口。“啊夫婚夫?”这是求婚的意思?“看见人家亲热,想起思贤了?”“谁会想起孔思贤?更何况我根本没有跟他订婚,别把未婚夫这个字眼乱加在不相干的人身上。”突然听见早被自己遗忘的名字,庄梦蝶气得脸色发青。“以后就有关系了。”“衣仲,你是存心惹我生气吗?”避衣仲不知死活地继续说:“小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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