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所以周礼群也可能是喜欢过自己的吧,他们曾有瞬间,是相爱的,会吗,他以前,现在,之后会喜欢男人吗?病症会遗传,他总那么钦佩姐姐,因为姐姐勇敢,不世俗,所以他也向往勇敢,不世俗吗?
或许,他今天要订婚的女人,也只是一个幌子罢了。
他不觉得周礼群错,周礼群怎么样都好。
观察过被阳光射透的纯白山茶花吗,层叠的花瓣,阴影处藏的色都是幻变而缤纷的。
花语是,执着,温柔,孤傲,高洁。
为了形容他,他背下三千的花语。
舍友早看不惯韩谭做梦了,刻薄地指着他唤朋友来看:“得,又发神经病了。”
显然在场只有这个人能如此对韩谭说话,和书忱,从情怀讲,他当年是宿舍的大哥,班里的支书;从现实讲,他一年百亿,用美刀记;从道德制高点来讲,他娶了初恋女友,从来洁身自好,没有小三,男的女的都没影。
果然韩谭从善如流,低头认错:“好吧,今天他订婚竟然还会请我,我就冷静一点吧,这些年做的够不体面了,不能辱没他的善良与温柔啊。”
“你妹的原来你也知道不体面,你损死了,”和书忱闻言舒了一口气,笑骂,“都几把兄弟,有什么过不去的,老二都没怪过你。”
要说韩谭做过的最损的事,就是包养舞蹈学院的学生照周礼群整个七分像送去演同志电影。
白驹过隙,日子倏忽不在,同学少年各自出走,当官,创业,深造,韩谭甚至算不上他们中最玩物丧志的,他家底厚,无功无过地混着,也不会差。
许多人和事儿,不用努力就能够记住,有些东西,你想破脑子都想不起来。一个人,在世界上走一遭,什么都不放弃,什么都不丢弃总是倾向不可能。和书忱不可逆转地进入中年,早就开始仔细筛选往事,毕竟采访,自传,都要放点能大谈特谈的东西。
比如创业之初的故事。
各个假期他们总要去各个地方跑一跑的,好男儿嘛,志在四方,大二暑假,韩谭突发奇想,这四方城的蚯蚓我们都抓遍了,嘿,不如去礼群老家玩。
那里不是有革命遗址吗,去看看也怪好。
周礼群眼皮都不抬:“不要。”
喂,就没去过恁家啦,养出你这文静高雅的风骚样,就算是穷山恶水,那我们也觉得是好的啊。
“好你下辈子投胎去吧。”
从小到大周礼群没有过男性友人,这残缺让周礼群和大学里的男人逗嘴,都是学着周红和男人说话的样子,不去认同,不即不离,有些逼人,但实在又知道轻重。
他大概是个天生要众星捧月的婊子,蜕变得好快,学得出色极了。
手风琴,吉他,写剧本,打篮球,下棋,洗照片,杂拌的手艺目不暇接,被红某人压抑着的风情终于催熟了,喷发了,元旦的校晚会,他站在台上主持,洁白的西服,如同在开放一朵优雅而盛大的昙。
下了台,下了课,他幽幽离开所有人的视线,忙着工作,忙着自力更生。
自视甚高的王孙爷们人前唾他“小白脸”,“乡巴佬”,背地里不依不饶地约他吃饭,带他玩;普通男同学,只敢背地里骂他几千遍“骚情”,当面却畏着,甚至有时候周礼群做班长主动关心一下他们,他们还能高兴,得意许久。
被拒绝两次,一宿舍大院公子哥愤懑起来,我们给你钱行了吧。
“不要,八月农忙着呢。”
老二,你爸妈都不在了我们就是你亲兄弟,我们帮你种田哈。
第三次,周礼群终于放下书,清浅透亮的眼珠在正午阳光下熠熠生辉,让人尽情迷失在他灿烂的微笑和话语中:“服你们,田抵给村里了,别祸害田了,我能带你们转转,不过老家土房太小,住不下你们这些大佛,你们晚上还是去城里住旅店吧。”
那个叫周店的村庄有巨大的威力,包括现在和书忱回想起来,仍是头晕目眩,已经走过的路,闭塞崎岖,恍若梦境。而早就提醒过他们不要开车的周礼群倒是望着窗外十分快乐,丝毫不提他从如此穷乡僻壤,走到七百公里外的天子脚下,有怎样的眼泪,辛酸,隐情,他的人生,是怎样的云遮雾绕,关险无数。
他只是趴在窗户上指着小路两旁满眼的绿笑眯眯地说:“青纱帐,我最喜欢往青纱帐里走了,打仗的时候,人往里面一钻,蚂蚁一样就消失了。”
“你见过小鸳鸯在里面野战吗。”后座有人有气无力地坚持发情,惹得大家哄笑不已。
村里不只有人,还有狗,汽车一来狗就叫,一条狗叫,全村的狗都跟着叫,叫声中含着狂躁与疑问,而人齐齐蹲在路边,有男有女,神情并不热情。
傍晚他们到县城旅店休息,和书忱冲完澡找到在阳台看月亮的周礼群,那素着的侧颜有着盈白月光都无法比拟的清冷。
“为什么他们那么奇怪,你们不都是亲戚的吗?”
“你可不能介意,他们都很好,只是我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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