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想做这种散文已经很久了,不过一直没有素材和时间与动力去完成他,主要是最後面那个。
不是懒不是牵拖,是真的很犹豫要不要认真写下这个系列。觉得没有人想看、觉得没有用、觉得自己的文字没有力量。
直至最近,和许久不见的好友聊了好多,他问我还在写文吗,我摇头,没有动力了怎麽写?他捧起冰可可豪迈的灌了一口:「我一直都有在关注你的脸书,很喜欢你之前的碎语。」
啊,居然还有人在看?那是我填掉很久的坑了,真怀念。
他含了一颗白巧,我一向讨厌白se巧克力,但他每次都点,每次都不吃完:「要开坑的话,这次我会认真帮你加油。」
啊啊,l也说过这样的话。
咦,你好像l。
「你记得我之前有和你说过吗?l他送我一支金se羽毛书签,可是我不会用所以我都把他挂在墙上的事。
还在哦,还有那张很可ai的明信片,猫咪的超级可ai。」我g起卡布奇诺,焦糖好甜。
「l给我写了信,他说我」「够了,这些你都说过,不然你写和l的事啊。」友人搅动他的可可,倒入和店家要来的牛n,很好喝,我们都喜欢。
「其实,我有点害怕。」我挑开笔电萤幕,打开新的wold档。
「怎麽说?」
「还太近,我还没完全离开。」
「正好啊,还没忘光的时候把这东西写好,之後就开了,未来的你就会觉得当年写这本书的你真智障,可是美的很青涩。」
「嗯」
我犹豫好久,我到底在犹豫什麽,我很少这麽烦恼,真讨厌。
「差不多了,等等我还要去找c。」他把剩下1/3的牛n可可推给我,顺便包走几根薯条。
「好,帮我和c说她的耳机还在我这。」还没说完,他已经结了帐站在门外ch0u个午後菸。就算我一向讨厌烟味,可他唯一不改的就是这点。
「书名?」我看着卡布奇诺和冰牛n可可,想起l。
「致,我亲ai的s,第一次写信给你,倒也新奇。」他的字潦草而娟秀,很有味道的字。
啊啊、好想寄信给他,乾脆用书信的格式来写短文集好了。
对,就这麽办,卡布奇诺你说好吗?
致,l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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