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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10节(1 / 3)

盛爱国拿出烟斗,装上烟丝。

盛琳以前被娇宠,可没有主动做事的自觉。还是李玉芬推了她一把,朝她使眼色,盛琳这才上前,给盛爱国点了烟。

吧嗒吧嗒抽了几口烟,盛爱国这才开口:“另想办法吧。”

一家子又陷入沉默。

盛琳心里一阵恐慌,转头看向李玉芬:“妈,要不我接你的班,可以不?”

第16章

本来盛爱国今年都五十六岁了,还有四年就可以退休,他退下来让盛琳接班是最好的。

但盛爱国是高级工,工资是李玉芬的三倍。如果他提前四年退休,盛琳进了厂得从最低档工资拿起,以后更是带着这份工作嫁到别人家去,那盛家在经济上的损失是巨大的。

另外,盛爱国六十岁退休时,盛智正好十六岁。盛爱国早就声明了他这份工作是要给盛智的。总不能盛爱国的工作给盛琳,让她带到夫家去,而盛智只能接李玉芬的工作去垃圾处理站工作吧?

这会儿的垃圾处理站可不是处理垃圾,而是要每天处理城市里旱厕的粪便。盛智一个大小伙子,进了垃圾处理站就只能去掏大粪。说出去难听不说,想要娶个好媳妇都难。

盛国强和李玉芬就算再疼闺女,也不可能这么干。

再说,盛爱国是老公公,退下来也不可能整日在家里洗衣做饭。李玉芬一边上班一边还要操持家务,盛爱国闲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家里收入还短一大截,到时候家里会出现什么矛盾,想都能想得到。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李玉芬退下来在家里操持家务,盛琳接她的班。

反正她现在也只有三十二块五的工次,盛琳接班后二十块收入,跟她原先的比相差也不大。家里的家务也有人管了。

“要不然先再想想办法。”李玉芬看着盛国强道。

她性子要强,想方设法地嫁给了盛国强,又想方设法地让自己有了工作。

现在她还年轻,让她成为家庭妇女,掌心朝上靠男人养,成为大杂院里那些无聊到靠东家长西家短过日子的女人,她怎么甘心?

以后人老珠黄,又靠盛国强养,在家里说话不硬气不说,万一盛国强有异心呢?万一盛国强走在她前面呢?她虽有儿有女,但大杂院里儿女成群却一个都靠不上的老太太就有一个。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她疼闺女,希望闺女好;可想到自己以后要过的日子,她又退缩了。

不到万不得已,她真不想退休。

盛琳一看她妈这态度,顿时急哭了:“还能想什么办法?知青办那边来催了。要是再不落实工作,我过几天就得下乡了。”

李玉芬对盛国强道:“你去请一天假,跟我回李家庄一趟,绑都要把盛余绑回来。”

盛琳犹豫:“能行吗?知青办那边可没办法混过去,也没办法上火车。”

她们这批下乡的名单,是知青办直接从学校拿到的。想要不下乡,就得拿街道办开的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在城里的证明或工作证明去知青办说明,你的名字才会从下乡名单里撤下来。

如果盛余自愿,她拿着火车票顶着“盛琳”这个名字去知青办登记,在知青办的监督下登上火车,再到下乡地点报道就没事了。

可如果她被五花大绑,知青办那关就糊弄不过去,更不用说上火车了。就算上了火车,她又跑回来,不去报道,那也白搭。

李玉芬自然也知道不行。

她白了盛琳一眼:“我又不是绑着她顶替你?而是直接把她嫁给老光棍。”

盛琳眼睛一亮:“把她嫁给老光棍,然后给我换个工作,或是换彩礼钱,给我买个工作?”

不过她的目光很快就黯淡下来:“可时间来不及了。而且,她才十六岁。”

没年满十八,不能办结婚证。万一她跑了,人家不得鸡飞蛋打?

再说,他们一时半会儿,哪里能找到手里有工作的老光棍?拿到了彩礼钱,如果没有人卖工作,也没处买去。再说盛余长得干干瘦瘦的,彩礼钱估计也没多少。

反正远水解不了近渴。

李玉芬脑有成竹:“我就是拿这话吓唬吓唬她,她要是不糊涂,肯定会同意替你下乡。明天我跟你爸一起去,直接把话给她挑明了,许她些好处,到时候她自然愿意替你下乡。”

原来她是想拿亲情拿捏盛余,一分钱不花的。

以前她回娘家的时候,盛余那丫头总是眼巴巴地望着她,期望能带她回城,可是多给她些关爱。

自从李老太死后,李玉芬也没接盛余回城,盛余大概是死心了,她回去就直接没见人影。

但李玉芬觉得那丫头总归是想回到父母身边的。结果她算盘却落了空,那丫头鬼精鬼精的,根本没上她的当。

“再说没满十八又怎么的?”她满不在意地又道,“我当初嫁给你爸的时候也才刚满十七。把她往老光棍那里一扔,让人睡了她,她还能跑到哪儿去?她怀孕前让家里人看紧点,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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