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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丹歌回来时已是傍晚,甫一推开门就发现不对。
门槛下有什么东西。
她拿起来一看,发现是昨天送出去的伞和一瓶金疮药。金疮药是市面上常见的款式,价格不贵,胜在好用。
东西藏在门槛后,从外面不易发现,但只要推门就能察觉。她向后扫了眼,扔出一枚铜板,问:“白天有人来?”
巷子里游手好闲的小妖很多,他们也是平盛坊消息最灵通的一伙人,见有钱拿纷纷跳出藏身之地争抢。最后拿到钱的是只独耳犬妖,瞧着十岁左右,衣服上的补丁也最少:“有!下午有只小狐狸在你家门口待了半柱香的时间,瞧着就是昨天那只。”
闻丹歌点点头,伞应该就是小狐妖送还的,但金疮药呢?他难道还有闲钱给她买药?
而且,他怎么知道自己受了伤?
她又抛出一枚,犬妖接住发现是碎银,赶紧放进嘴里咬了一下查验真假,确认是真货后喜笑颜开道:“早上延宗帮的山狼来您这撒泼了,碰上那小狐狸纠缠了好一阵。”
这些小妖见钱眼开,不给足报酬是轻易不肯开口的,闻丹歌从前也不知道,栽过一次跟头才学会。
延宗帮以狼老大为首,她打了人家主子,底下一群狗自然把她记恨上了。闻丹歌点点头,问:“他自己走的?”
“这”犬妖目露犹疑,手掂了掂银子嘿嘿一笑,加码的意思不言而喻。
闻丹颔首,抽出迎魁砍在他面前,语气平淡:“说还是不说?”
给过一次钱还不肯见好就收的话立刻动手,也是她从教训里学到的。毕竟在平盛坊,甚至整个妖都,拳头才是硬通货。
果然,仅仅被剑气扫到一点脚踝,犬妖就吓得不行。他狗刨式潜进沟渠中,仗着这地方脏旁人不敢靠近,露出一双眼睛:“不是我不说,实在是,说了对方也不会放过我。”
这些小贼贪财且惜命,这么说的话,对方定然也是个不好惹的角色。鸿运帮的护法这个位置不算太高,但放眼整个平盛坊,能高过她的人两只手也数得过来。
加之山狼来了却没有搞破坏,小狐妖还有命给她留东西,对方很可能是个心软的,起码拦住了山狼。
她思来想去,没想到平盛坊还有这号人物。犬妖和他的伙伴早就趁机溜走,她就是想要逼问也找不到人。
目光重新落在那瓶金疮药上,一抹金色的毛发不输黄昏,熠熠闪烁着。她揪出那缕毛,想:昨天那个小狐妖的毛,是这个颜色吗?
耀眼的金让她忆起远在万里之外的某个人。
金疮药只是开始,此后的每一天,闻丹歌门前都会多出一样东西。
同样的位置,藏在门槛下,保证除了她没人发觉。似乎是确认了她会把东西好好收走,连续几天的金疮药后,开始出现点心、羹汤等吃食。
甚至某一天,她在门缝中发现了一朵花。
冬日百花凋零,更何况是在环境恶劣的妖都。于是这一朵花尤其珍贵,在藏污纳垢的平盛坊里显得格格不入。
这里唯一的颜色便是鲜血的红,除此之外别无其他。但是这朵红梅突兀地落在这里,一下点缀了整座平平无奇的小院。它静静插在门缝中,不像是谁无心遗落的,倒像是自己舍生取义,要散尽芬芳拯救这一处。
它不忍心看到,还有一个地方不曾被春色垂照。
闻丹歌拾起花枝,特意买了一个天青色的鹅颈瓷瓶养着。纵使她日日勤换水,红梅还是在第三天枯萎。
她对着干秃秃的花枝出神良久,最后把它埋在月芽草底下。
化作春泥更护花。
她不是没有思考过送东西的人是谁、怀有什么目的。但那群小妖见了她就跑,她也再没有遇到过小狐妖,何况眼下有更紧迫的事。“胜迎会”在即,保鸿信终于松口,点了她和另一个叫金庚的护法,说要在他们俩人中间选一位代表鸿运帮参加。
金庚是狻猊血脉,身高八尺,臂长八尺有余,十足的魁梧大汉。闻丹歌往他身边一站和少年人似的。因此众人都认为,保鸿信一定会选择金庚。
事实上保鸿信也确有此意,但在闻丹歌“不经意”露出的实力面前,他又犹豫了。
最致命的是,金庚的父亲是鸿运帮的老人,在平盛坊有一定的势力,如果这次由他参加“胜迎会”,无论结果如何,势必会为金家增势。而这一定不是保鸿信想看到的。
闻丹歌必须展露出比金庚更强的实力和对保鸿信绝对的忠诚,才能得到这个名额。
经过几天的试探,她终于找到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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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都,霓裳坊。
与平盛坊不同,霓裳坊乃妖都最繁华之地。所谓“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
闻丹歌当然不会主动出入声色之地,她是以随从身份跟着保鸿信来谈判的。
说是随从,腰间明晃晃一柄黑刃却彰显着武力。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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