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天生的性奴,三人生活持续了几个月后,难以忍受的郑秋月在某一天里逃走了。
吴攸暴跳如雷,放了狠话,说把郑秋月抓回来之后要打断她的腿。郁钦倒是淡定,虽然脸色也很难看,但他喜欢有挑战性的事物,郑秋月跑了,自己再把她抓回来就是了,反正,她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但有点搞笑的是,吴攸不能再逃课了,要不然就有可能被学校开除学籍。
“我会把人带回来的。”郁钦垂眼整理好袖扣,主动把找郑秋月这事揽了下来。
吴攸虽然不爽,但也只能这样办了,毕竟郁钦有人脉有手段,吴攸想让自己快点毕业,变得更加强大,更加成熟,起码和郁钦比,他不能输。
郑秋月逃去了靠近家乡的一个小镇上—元朔镇,距离H市1432公里,她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又坐了五个小时的大巴才来到镇上,这是她能想到的距离H市最远的地方了。
郑秋月干起了老本行,卖野菜馄饨,每天出早摊和晚摊,虽然在小镇上挣不了多少钱,但也饿不死,而且小镇上民风淳朴,郑秋月又找回了城中村和街邻相处的那种感觉。
已经离开吴攸和郁钦他们一个多月了,以前郑秋月做的噩梦里只有郁钦一个人,可现在又多了吴攸,两个人用刀将她劈成两半,抱着她一半的身躯狠狠的占有,郑秋月经常满头大汗从梦中惊醒。
看了看窗外,郑秋月意识到自己现在在元朔镇的出租屋里,而不是郁钦的大床上,她擦了下脸上的汗,急促的呼吸渐渐平稳,幸好,自己已经逃出来了。
郑秋月围了个围裙在馄饨摊前包馄饨,镇上人少,但也有些客人来光顾,大多是来吃宵夜的年轻人。
感觉到有人站在前面,撒下了一层阴影,郑秋月没抬头,一边快速的包了一个馄饨一边用爽快的语气说,“来份馄饨吗?”
“好啊,来一份吧。”
听到这人的声音,郑秋月的动作停住了,仿佛浑身血液都被冻住一般,以往恐惧的感觉又回来了,她慢慢抬头,看到郁钦站在她面前,还是以前斯文的样子,只是面容稍显疲惫。
“正好我饿了。”郁钦转身往摊旁边的折叠桌子走去,就像是个真的只是来吃馄饨的食客。
小镇上哪见过这号人物,虽然郁钦没穿正装,只是简单的白色衬衫配黑色长裤,但依旧气质拔群,引得不少人侧目。
郑秋月腿都要软了,脑子里胡思乱想着,他是怎么找到自己的,她现在应该撇下摊位立刻逃跑吗?
有个年轻的小姑娘来到摊前,点了份馄饨,这才让郑秋月回过神来。
她手忙脚乱,心神不宁的准备着馄饨,根本不敢往郁钦的方向看一眼。
“帅哥,这里有人吗?”小姑娘似乎就是冲郁钦来的。
“没有。”尽管不太乐意有人打扰,但郁钦还是绅士的替她拉开塑料凳子。
“帅哥,你不是这的人吧?”小姑娘近距离看他,心里感叹,这男人怎么比女人还要好看,唇红齿白的,都可以出道做明星了。
“不是。”
“那帅哥你来这里干嘛呀?出差?还是参加婚礼?”小姑娘身体前倾,露出星星眼,一眨一眨的看着郁钦。
正好郑秋月端来两碗馄饨,她紧张的手都在抖,头也不敢抬,生怕和郁钦对上视线,她觉得自己鼻尖都要冒汗了。
郁钦看了眼郑秋月,又带着笑意对小姑娘说,“家里有条母狗走丢了,听说在这里,所以我来带它回去。”
郑秋月听完,控制不住的发抖,不小心把汤洒在了桌子上。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郑秋月脸红的要命,抽了几张劣质的纸巾去擦拭桌子上的汤,头低的像是有石头坠在脖子上似的。
哇,小姑娘眼里的星星都快铺满了,没想到帅哥这么有爱心啊!她完全没分心给郑秋月,眼神只黏在郁钦身上,“那你找到它了吗?”
“嗯。”
“那太好了!不过以后得看牢一点呀。”小姑娘还以为他真的在说狗。
郁钦瞥了眼郑秋月,继续慢条斯理地说,“是啊,不过都怪我家的母狗太不听话,看来以后得好好教育才行呢。”
郑秋月的耳朵尖都泛着红,她明白郁钦的意思,被人比喻成母狗,她心里觉得羞耻又愤怒。
晚上实在没人了,就连缠着郁钦的小姑娘都回家了,郑秋月一直拖着不肯收摊,包出的馄饨连明天的量都够了。
郁钦迈着长腿慢慢朝她走过来,“还不收摊吗?已经没什么人了。”
郑秋月抿着嘴唇,不肯说话。
“我帮你一起收拾。”说完,郁钦收起了折叠桌子和塑料凳子,整整齐齐的摞在她的小摊车上。
郑秋月还是不肯动弹,也不肯抬眼看郁钦,只是低垂着头,像是做错了什么事那样。
这条街上还有零散的几个摊户,郁钦靠近郑秋月用只有她听得到的音量说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