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就是,红薯粉多好吃呀。”
对于这些仆人来说,他们的日常饮食算是不错的了,但也觉得红薯粉味道很好, 那就更不用说外面的平民和奴隶们了。今年收税的时候, 那些农夫都是自己带着税粮送上门来, 根本用不着管事们下去催缴,而来交税的人众口一词, 都想明年自家地里也能种上红薯或者马铃薯——他们也不挑, 有一样就行呀。
就现在, 种薯抢都抢不过来的时候,居然还要分出一些给晚风岭的人,就很有些人觉得不服气, 难道有好东西不该先给“自己人”吗?晚风岭那都是后来的,还不知好歹呢。
不过也还是有明白道理的。莉斯乐归乐, 笑完了还是要给大家讲道理:“晚风岭那个地方适合种红薯。小姐说了, 红薯和马铃薯虽好, 小麦可不能少, 好地都要拿来种小麦。你们看边陲镇,不就还要种小麦吗?都是因为他们那里的地好,随便就比咱们这里的地产量高呢。”
但是大家还是不懂:能种小麦的地方,种红薯不是能收获更多吗?
莉斯想了一下,只好把自己也半懂不懂的话拿出来:“小姐说,小麦是主粮。红薯和马铃薯虽然好,但小麦也是必须要有的。”
男女仆人们面面相觑,都听不懂为什么小麦就一定要有。但是听不懂没关系,反正伯爵小姐说的就是对的,听就完了。没看今年听话的都得到了好处,没听话的,比如说不肯照着新的种植方法种地的,都后悔不迭吗?
“就是。”有人不无嫉妒地说,“看看海因里希,还有那个小奴隶劳拉……”就因为听了伯爵小姐讲的课,人家都得到神恩了!前者说是仆人,其实拽得二五八万;后者今年就要脱离奴籍,变成自由民了。这日子,简直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呢。
“要是我们也能听就好了……”
“你们要听吗?”莉斯消息灵通,“小姐说了,今年冬天要搞个识字班,专门教文字和算数,咱们城堡里的人优先,谁愿意学都可以报名。”
一群人都瞪大了眼睛:“教我们文字吗?都可以去听?”学习文字,那可是有钱人家才能做的事啊,要给教堂里的牧师一笔丰厚的供奉,牧师才会教导。他们这些人,要是家里有这份财力,也就不来做仆人了。
最主要的是,现在他们已经认定了,凡是伯爵小姐号召要做的事,紧跟上去绝对没错的。他们是不能去种地,或者去工坊里做工的——那未免也太自降身份了,但同样的,种地和做工的红利他们也就拿不到了,没听说吗,那个监工巴德,都要去做村长了!
所以现在伯爵小姐要教他们认字,那还不赶紧跟上啊,说不定你学得好,将来就有被提拔的机会呢,不说别的,伯顿管家就识字呀,那等老管家年纪大了,谁来接他的班呢?
一众男女仆人们纷纷报名扫盲的时候,陆希在自己卧室里清点从拜耳子爵的城堡里搜刮来的财富。
要说收获真不小。这跟之前在青石城里搜刮那些逃走的有钱人还不同,人家那是把能带的值钱东西都带走了,剩下的全是笨重的;但拜耳子爵这是全副身家一点都没弄走,结结实实被她抄了个底。
这些东西里头,有一部分还留在晚风岭,那基本上都是用过的东西,比如窗帘地毯铁锅碗碟之类,都是斯佩西挑出来的,可以发给晚风岭那些小商贩,拿去外头卖的东西。
在这一点上,斯佩西颇有经验,毕竟之前他和他的父亲在强盗团干的就是销赃的活儿,哪些二手货最好卖,他心里有数。
至于搬回青石城的,当然就是特别值钱的东西了,比如说珍贵的布料——归了伯爵夫人;金银器皿——抛抛光可以再卖出去;近千枚金银币——这是硬通货,可以拿来给工人们发工资;另外就是一堆琥珀宝石。
宝石挺好,明年社交季有材料了,倒省了给伯爵夫人置办新首饰的钱。
陆希拿起几块宝石看了看就放下了,宝石很漂亮,不过对她来说并不怎么重要,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光球正在她耳朵里嘀咕:“你这信仰值没涨几个啊,就连那一家三口都没有。”
一家三口当然指的就是皮特一家,陆希把他们带了回来,暂时安顿在教堂里——唇腭裂的手术做起来要麻烦得多,现在长云领又连一个治疗者都没有,这手术一时半会是做不了的。
但是即使现在做不成手术,她至少是把这三个人从火刑架上救了下来,仍旧没有得到一点信仰值,这也确实有点让人无语,当初卡玛——算了,卡玛打心眼里就认为自己的女儿跟魔鬼毫无关系,而皮特这一家三口,恐怕还不太相信她说的话,还认为自己肯定是做了什么错事,才导致了孩子出现这样的缺陷。
再次感叹长云领是个好地方啊。
“那你打算怎么办啊?”光球趁着室内无人,跳出来在陆希眼前蹦来蹦去。虽然是白天,但是一个灯泡也晃得人眼花,闹得陆希抓起一卷羊皮纸册子,像打乒乓球一样把光球啪地抽出去:“你安静点行不行?不知道你现在又圆又亮吗?伤眼!”
光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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