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难听的话已然袭向纪榛,“你有哪一点值得人喜欢?”
纪榛震住,哑然失声,眨一眨眼睛,热泪滚滚而落。
沈雁清亦讶异自己会说出如此令人难堪之言,脸色沉寂。
自幼父母教导他要克己复礼,学堂的先生亦赞他年少便懂得喜怒不显于色之道。他是众人口中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是天子于大殿上钦点的志节行芳的新科状元,二十载循规蹈矩、严气正性,偏偏在面对纪榛之时总不受控制地将玉洁松贞抛诸脑后。
在纪榛逼婚之前,沈雁清其实对纪榛是有几分欣赏的,无关情爱,只是单纯地觉着悦目娱心。
长街游行,明媚的少年兴高采烈接了他抛下的牡丹花。
诗会酒宴,喝得醉眼朦胧的糊涂虫躲在树后窥探他。
这些他都没忘。
倘若纪榛不仗着家世执意嫁给他,尚能在他心中留下一丝纯美,何至于自讨苦吃。
沈雁清凝眼望着被芙蓉香揉磨得狼狈万状的纪榛。
一个一技无成、不学无术、空有皮囊的草包,又被家里宠得太娇气、太任性,以至于活到十七的年岁还这样不知世故。
沈雁清从未想过自己的眷侣会是这副模样。
纪榛也不是全然没有可取之处,他心性天真纯良、坦荡率直,可这世间拥有这般特性的人有千千万万个,这样一点好是远远不够的,至少在沈雁清看来是如此。
纪榛已经失了神志,淌出来的汗将床褥打湿。
他微张着唇,既渴望着什么,却又青涩地不知如何解渴,不自觉地蹭着近在咫尺的沈雁清。
“嗯,”纪榛边哭边自暴自弃地道,“你说得对,我确实不值得人喜欢”
他将湿漉漉的脸埋到沈雁清的胸膛,整个人都在抖,含糊不清说:“你也,不喜欢我。”
就算他再怎么卖俏讨好,沈雁清也不会多看他一眼,只会觉得他手段卑劣不堪。
原来真心喜欢一个人能低微到这般地步,明知是自轻自贱的行径,依旧甘愿抛却尊严,将自己的脸面交给对方踩到泥泞里去。
芙蓉香的威力纪榛可算是领会到了,久久得不到舒缓,他痛得蜷缩,终是忍不住伸手往下探去。又怕自己丑态毕露会惹得沈雁清作呕,抽噎着道:“你别看我,别看我”
沈雁清垂眼就能看见浸在热汗里的纪榛是如何当着他的面自渎。
胡乱的,很不得要领。
满塌芙蓉香,香气缠缠绕绕,亦将沈雁清团团包裹起来。
纪榛乱蹬着腿,发出断断续续的哼叫声,已然忘情,可只是这样,断不能解了芙蓉香的药性。
纪榛苦不堪言,却不敢再向沈雁清求救,害怕地嗫嚅着,“我是不是会死?”
他抓紧了被褥,朦胧地望见厚重的红木床头,抬起脑袋就要磕上去,企图把自己撞晕。
沈雁清眼色骤变,一把扯着凌乱的衣衫将人搂进自己怀中,森冷道:“你要寻死?”
纪榛根本听不清对方说什么,点点头,又摇摇头,满脸泪渍。
温热的躯体紧贴着沈雁清,热气与渴求一同抵达。
沈雁清掐着掌心里柔韧的身躯,闻见扑鼻香气,他控制住不安分扭动的纪榛,微吸一口气,“当真想要圆房?”
纪榛这回捕捉到了两个字,嘟嘟哝哝,“嗯,沈雁清,圆房”
声音满满当当皆是爱慕。
克制土崩瓦解。
沈雁清闭了闭眼,抬手放下床幔,顷刻间,红浪翻滚,吟喘连绵。
月夜花朝,倚玉偎香,芙蓉帐暖度春宵。
作者有话说:
沈大人:喝喝,我怎么可能喜欢上一个不学无术的草包?
嗯嗯嗯你最好是不喜欢。
第13章
芙蓉香的威力不容小觑,纪榛自取其果,可谓受尽了苦头。
沈雁清身家清白,二十载洁身自好,亦是头一回躬行实践。初始难免有些不得章法,好在他是绝顶明慧之辈,凡事只需一次过后便能掌握要领。
起先纪榛尚存一丝清明,可越到后头就越是意识昏沉,明明身子倦怠得抬一下手都费劲,燎火大火却烧得一刻都不肯停下来。
他昏过去又硬生生被弄醒,仰着脸哭得可怜。
但远不止于此。
东厢房内没有闺阁之物,期间沈雁清翻箱倒柜才找到一罐冬日用来抹手的雪花膏替用,减轻了纪榛的大部分痛楚。
待到屋内静下来,窗外已经蒙蒙亮,而被丢弃到地上的雪花膏也已然见了底。
这一夜的混乱难以言喻,纪榛次日便发了热,足足趟了两天两夜才得以下榻,如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纪榛本以为与沈雁清暮雨朝云后便能鸾凤和鸣,只可惜等他大好,沈雁清虽没有追究他下药之事,对他的态度仍是不冷不热。
不过能和沈雁清有夫妻之实,纪榛免不得暗喜。
此后他为能接近沈雁清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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