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都捂不热。钻被窝往她妈身上一贴,对方就扯嗓子嚎:
“杀千刀的,你脚怎么这么冷!”
她妈一边叫着,一边拍向曹弥那明显以下犯上、大逆不道的脚。
脚被迫离开贴着的这具身体。
曹弥不说话,又悄悄抬脚往她妈身上一贴。徐女士被冷得一激灵,身体在被子底下抖三抖。
“拿远点!拿远点!”她恨不得直接把曹弥踹下床,用笔在被子中间画出一道互不侵犯的三八线。
“要死嘞,小小年纪湿气那么重——”徐凤娟伸手推了推曹弥,“你泡个脚再上床。”
徐女士推了好几下,愣是没推动在被窝里装死的人。她气得一拍床板,嘴里不断念叨着,说什么都要去找民间土方,给曹弥身体去去湿气。
“泡过了。”曹弥全当听不见,闭上眼不听她妈的话,整个人躺进被子里。
眼前一片黑,她很快就睡了过去。
却不知道她妈在她睡着后,手往下伸,揉搓着她冰冰冷冷的一双脚。
“下次再让我捂暖,直接把你这脚砍了。”青春不在的肥胖中年妇女,口中恶狠狠说着,手下动作却不停,“真是欠了你的!”
掌心原本的热度,带着摩擦产生的热意,让曹弥脚逐渐热了起来。
见捂热了,不冰了,徐凤娟才把手抽出来,为自己享不了福的悲惨命运长吁短叹。
她悲伤秋月时,像唱戏似的咿咿呀呀唱着词。
“我就是生来命苦,才会给你们姓曹的一家当保姆。”
曹弥第二天醒来,有时会发现她脚就贴在她妈的肚子上。
肥肥软软的肚皮,像贴在温暖的棉花上一样,舒服的她舍不得挪走。
趁对方还没醒,曹弥又贴了会儿,才慢慢把自己的脚收回去,起床洗漱准备去学校上课。
梦里她妈的脸始终模糊不清,只有那声音格外熟悉。
那是属于对方的凭证象征,被刻到曹弥的骨子里。她忘不掉。
铃铃铃——
备用机的死亡闹铃声响起,曹弥感觉心都停了好几秒。
眼睛睁不开,手先伸到床头柜,摸到手机摁掉闹铃,再把脸重新埋回被子。
还未真正起床的这段时间,格外珍贵又短暂。
第二个闹铃很快接着响起,曹弥用被子裹住头,像蛆一样缓缓蠕动身体,心中杀心渐起。
恍若化身为英勇就义的革命先烈,为推翻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砥砺奋斗。凭借着满腔热血,捅死万恶的资本主义剥削者!
曹弥回光返照般弹了一下,接着又破罐子破摔,恨恨锤了一下床,诅咒她入职多年的垃圾公司什么时候破产倒闭——
这家破公司、她真是一秒都不想多待!
闹钟又响了几次,曹弥逐渐清醒,发觉脚下热热软软的一团,又试探性往下踩。
稍一用力,平地很快陷了进去。周围暖烘烘的,像有火炉直接贴在她的脚底。
曹弥:?
什么东西?
她直挺挺从床上弹起来,瞌睡虫顿时跑了干净。
终于发现可怜兮兮缩在角落,满脸通红快要烧傻的少年。
江玟整个人呈现一种快要羽化升仙的病态感,睡衣没遮住肚子,被子也没盖好,就这样蜷在床尾睡了一个晚上。
衣领露出一小截伶仃苍白的锁骨,脸颊却是格外的红。皱起的眉毛,都快能捋下来打个死结。
因为病痛,更衬得他有琉璃的脆弱美感。
尽管身体温度高得可怕,却还是在曹弥醒来前一动不动,维持着入睡时的那个姿势。
直到曹弥终于起了床,他才愿意表露出自己的难受,从嘴里不断溢出低低小小的呜咽。却又因身体下意识的反应,努力想要咬住嘴唇。
曹弥麻了,一时间忘记该如何反应。
是该指责对方心怀不轨、心机深沉,爬床都爬到她这。还是赶紧叫醒对方,并把他逐出家门。
毕竟作为一名单身孤寡的独居青年,曹弥着实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床上会躺着一位豌豆王子。
不需要温度计佐证测量,光看江玟的脸,就知道他已经发了高烧。
烧的时间还不短。
难怪她脚会那么暖和。
曹弥思绪难免游移了一瞬,而后很快反应过来,在心里操了一声。
呃、她好像摊上事儿了,还是摊上大事儿了!
曹弥麻溜地换好衣服,又从衣柜里扒拉出一件长款的黑色羽绒服给江玟穿上。
少年闭眼沉沉睡着,头发贴在脸上,额角渗出细细汗珠。像是漂亮又精致的芭比娃娃,瘫在床上任她摆弄。
本想送少年去大医院,又突然想到她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不能在医院实名挂号。
好像也不允许冒名顶替。
曹弥:。
好麻烦。
她烦躁地啧了一声,心想可别被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