怂恿好色的牛郎偷了可怜的仙女的衣服藏起来,害她回不到天上,逼迫她跟自己结婚生子,把她从仙女变成了普通的乡村农妇劳作,然后还要被吹捧为感人的爱情故事。”
温华嘴角含笑,薄唇轻抿红酒。
方晚又弯下眉眼,眼尾翘起:“不过织女也被环境同化了吧,回不到家,也爱上了眼前这个男人,只能认命了。”
“是吗……”温华放下酒杯,“那你觉得她被‘同化’正常吗?”
“这已经不是正常或者不正常能够简单说明的事情,因为仙女是被‘欺骗者’,在这个不知真相的前提下,牛郎反而是带领她融入俗世的捷径。”
温华沉吟片刻,眼尾翘起微妙的弧度,充满诱惑又威压的语调徐徐传来:“那你如果是仙女,你会被‘同化’吗?”
温华天生一副多情又含情的眉眼,夜色如潮涌动在他眸内,黑白分明,水光潋潋,当他看向你时,你仿佛能从他身上看到圣光和花瓣这种叁流玛丽苏小说才会出现的东西。
可是他现在就是这样看着方晚,永远高傲而微昂的下巴,火焰在他天险般鼻梁上跳动明暗交界线。
小狗“汪”的一声从书房传来,两个人的目光被吸引过去,它跑了出来,四条腿在光滑的地板上各跑各的,没刹住车,一头撞在温华的脚上,把自己给撞翻了。
温华无奈地想要踹开它。
他对这个小东西没有任何的恻隐之心,把它带回来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它足够简单,弱小又脆弱的生命,还有引人怜爱的长相,很容易引起方晚身为女人内心深处的柔情。
当初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不也是这样吗?
果不其然,见他漠不关心,方晚撇嘴抱起小狗抚摸:“指望你当个好爸爸看来是不可能了,还好有个爱他的妈妈。”
说着,方晚低头亲了一口它的小脑袋,小狗伸出舌头舔弄她的手指。
“那么……”温华眯起眸子,“你有打算给我们的儿子起名字吗?友情提醒一下,我们下一辈从水从青,当然,你也可以另外想一个从水的字。”
方晚瞥了他一眼,笑着举起小狗,就像《狮子王》里拉飞奇举起辛巴一样:“那…叫清闲吧。希望你一生清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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